思与文-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

3.以道立言——《老子》首三章释义

发布日期: 2021-10-30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论文题目:以道立言——《老子》首三章释义

作者: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载于《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转自中国知网

 

摘要老子哲学中的既指存在的法则,又指存在的方式,二者难以分离。作为存在的第一原理,无论表现为存在的法则,抑或存在的方式,本身没有任何的规定性,主要便表示的这种无规定性品格。就社会文化领域而言,老子强调,随着美丑的分化,审美意义上的自然之美可能丧失;善与不善界限的确认,则导致了价值领域中的各种伪善现象。从治国的方式来看,在文明已经发展的前提下,重要的是遵循自然之道。言辞说教、有意为之都与自然相对,应当加以超越。与之相关的是为无为,则无不治。其中的为无为处无为之事相通,主要表现为以无为的方式展开的特定之,其特点在于合乎自然法则、超乎文明价值所引导的名利追求。老子对自然之道的如上看法,内含多重意蕴。

关键词;;为无为;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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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吴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