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论科举制度力尚公平的历史内容和历史矛盾
作者:杨国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转自中国知网。
摘要:自封建变为郡县,帝王治天下则不得不选官。以儒学的贤人政治为理想,选官则不能不尚贤。因此,先出的察举和后起的科举,主旨都在选贤与能。但与由少数人选少数人的察举制度相比,科举制度既用以试为选变以人选人为以文选人,又用怀谍自列变少数人受选为多数人受选。选官过程的广泛性、普遍性、公共性和公开性都使得公平成为这个过程里的要义和要害。所以,从宋初到清末的九百多年中,次第而起的殿试、锁院、糊名、誊录、地域分卷、分省乡试、官民分卷,以及以《四书》为范围的八股文程式,都是意在用铲平一切单面优势和主观影响的办法着力维护势家与寒俊之间的公平,贫与富之间的公平,文风盛弱不同的地域之间的公平,以及考官与士子之间的公平,以期做到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然而,贤之为贤和能之为能皆以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为存在方式和表现方式,因此,铲平一切单面优势的过程,则不能不以其选出的人物因越来越普遍化而普通化,又因越来越普通化而均等化,最终走向尚贤的反面。与之相类的,则是一种最开放的选官制度与最不开放的思想环境同存于一个过程之中,以及用知识为尺度的选官为了维持公平而内生出的反知识的倾向。
关键词:科举制度;“以试为选”;“怀谍自列”;选官;贤人政治;“选贤与能”公平;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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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侯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