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关于宋明理学的几点认识
作者:陈来(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载于《河北学刊》2021年第5期,转自中国知网
摘要:宋明理学这个概念,是中国学术史上一个比较有确定性的名称,代表了从11世纪至18世纪中国儒学的主流发展体系。五四以来,对理学的批评往往是出于对其核心思想的误解,虽然这种批判从主流上讲并非没有意义,但是批判的科学性应建立在对历史和哲学比较深入的理解上,否则这种批评经不起任何理论和历史的考验,也无法提升到高水平的人文反思。因此,为宋明理学正名,从本体论、人性论、认识论三个维度阐释理学之理的意涵,并强调理学思想体系历史定位的重要意义就显得尤为迫切。理学不仅是11世纪以后主导中国社会的思想体系,而且是前近代东亚各国(朝鲜、越南、日本)占主导地位或有重要影响的思想体系。要展现理学体系所有逻辑环节的展开、所有实现了的可能性,就需要把整个东亚地区的理学综合地加以考察。
关键词:宋明理学;正名;天理;近世化;东亚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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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吴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