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从论才三章看孟子的性善论
作者:李景林(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转自中国知网
摘要:孟子所谓人性之善,不仅是一种理论的可能性和逻辑的必然性,而且具有存在性的先天内容。《告子上》第六、七、八章,这里称为孟子论才三章。其中所言之才,是在与人相近的好恶之情上呈现人的良心或仁义之心。良心以好恶迎拒事物,必缘境而显现为当下性的种种端。孟子举四端为例说明此端的逻辑内涵,但所谓端,却并不局限于四端。人心诸端既非某种预设性的现成天赋道德情感,亦非某种由积习而成的经验性情感。端是人心作为能、知共属一体的原初存在方式,在具体境域中的一种当场性和缘构性的必然情态表现。它表明,人心不仅在理性上具有对仁义诸道德规定之同然,而且在情感实存上内在真实地拥有这仁义,具有实现善之先天的才具。故孟子所谓性善,是一种具有存在必然性的本善,而非仅具某种可能性的向善。
关键词:才;论才三章;端;四端;良心;良能;良知;人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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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吴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