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布尼茨与中国文化
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德国哲学家,数学家。莱布尼茨的父亲曾任莱比锡大学道德哲学教授,母亲则是一位虔诚的新教徒。尽管父亲在他六岁时去世,母亲也在他十八岁那年离世,父母陪伴他的时间并不长,但他们对莱布尼茨的深远影响,仍贯穿其一生。莱布尼茨自幼便展现出惊人的哲学天赋,广泛涉猎古希腊哲学与教父神学著作。青年时期,又深入阅读了培根、笛卡尔等人的作品,并于1667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除了在社会科学、哲学与神学领域颇有研究外,莱布尼茨也积极钻研数学与自然科学,结交了许多当时欧洲的一流学者,日后更取得了卓越的学术成就。莱布尼茨对中国文化怀有浓厚兴趣,1689年,滞留罗马的莱布尼茨向从中国返回的闵明我了解中国的情况。1697年,莱布尼茨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辑出版《中国近事》,同年,他与在中国传教的白晋取得联系,两人在此后的十年间多有书信来往。在去世前数月,莱布尼茨完成《论中国人的自然神学》,其中对朱子的哲学范畴做了详细评述。本期选取了张汝伦、段德智、李琍、张西平、张恒几位学者的文章,就“莱布尼茨与中国文化”作进一步探讨。
《莱布尼茨和中国》发表于《中国文化》第八期,张汝伦教授通过分析莱布尼茨与耶稣会传教士(尤其是白晋)的通信,探讨其对中国的多方面兴趣,包括《易经》研究、二进制数学、普通字符设想等。张教授指出,莱布尼茨虽试图理解中国文化,但其诠释往往受其基督教神学立场影响,将中国思想纳入“自然神学”框架,以证明中西文化的“泛基督教一致性”。这种诠释虽有助于文化交流,但也存在明显的“自我投射”与曲解。
《中国当代莱布尼茨研究述介》发表于《哲学动态》2003年第7期。段德智教授系统回顾了中国莱布尼茨研究的历史脉络,将其划分为1949年前、1949—1978年、1978年后三个阶段。作者指出,1978年以前研究基础薄弱,译介成果有限;改革开放后,莱布尼茨著作译介大幅增加,相关研究论文与专著也显著增多,研究主题从自然哲学、人学思想到中西文化交流均有涉及。文章特别强调了武汉大学陈修斋在中国莱布尼茨研究中的奠基作用,并指出当前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需加强国际交流与理论深度。
《个体与空间——试析莱布尼茨与中国哲学的亲和性》发表于《同济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李琍教授从哲学比较视角出发,探讨莱布尼茨思想与中国哲学之间的内在亲和性。李教授认为,莱布尼茨为应对机械论世界观与自由意志的矛盾,将空间视为“现象”而非绝对实体,强调精神个体(单子)超越空间局限的自由。这一思路与中国古代气论中空间的非实在性、万物相通的思想具有相似性。文章指出,这种亲和性并非直接影响的结果,而是哲学思考上的“共鸣”。
《简论莱布尼茨〈中国近事〉的文化意义》发表于《世界哲学》2008年第1期。张西平教授介绍了莱布尼茨编撰《中国近事》(1697年)的背景、内容及其文化意义。该书汇集了耶稣会传教士关于中国政治、外交、科学与基督教发展的多篇报告,旨在向欧洲全面介绍清代中国。文章重点分析了莱布尼茨通过该书所倡导的文化观:他认为中西文明各具优势,欧洲长于理论科学,中国优于实践哲学与伦理生活,二者应开展平等、双向的交流,实现“文明之光的交换”。莱布尼茨将这种交流视为一项“伟大的事业”,强调其在促进相互学习与共同发展方面的深远意义,体现了超越时代局限的开放视野与文化平等意识。
《以中国为镜:莱布尼茨的理学研究》发表于《国际汉学》2022年第2期。张恒老师聚焦于莱布尼茨对宋明理学的理解,尤其是其对“理”这一概念的阐释。他指出,莱布尼茨在批驳传教士龙华民的过程中,将“理”解释为类似基督教“上帝”的精神实体,并据此认为理学属于“有神论”。文章认为,这种解读虽有一定独到之处,但本质上是基于其自身哲学与神学立场的“曲解”,属于“以中国为镜”式的自我确证,反映了其在“中国礼仪之争”背景下的诠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