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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朱承:智慧何以自由——来自冯契的回答

发布日期: 2021-10-08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论文题目:智慧何以自由——来自冯契的回答

作者朱承,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

本文原载《哲学动态》,2021年第7期。

 

摘要:智慧可以使人实现自由。在冯契哲学里,围绕智慧何以自由的问题,有三个理解维度:一是人对于宇宙人生终极性的认知和理解,能够使人超越自我的有限性,体验到自我与世界的统一,从而实现自由;二是人通过德性的自我确证,在社会生活中自主运用自觉的理性,从而将德性贯彻到自己的精神生活中,证成自由的人格;三是人凭借人性能力去改造自然,从而使理论智慧转化为美的创造、理想转变为现实,因而也是自由境界的实现。冯契对“智慧何以自由”问题的理解,对于深入把握人类认知活动、伦理活动、创造活动的终极性价值,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智慧  自由  德性自证  人化自然

 

哲学往往被称为“爱智之学”,“爱智慧”是哲学最根本的特质,对智慧的追求乃是哲学的本质活动。但是对于人来说,追求智慧本身是否就是对人之终极关切的表达呢?智慧是人类活动的根本目的吗?如果人类的终极关切另有所在或者另有表达,那么智慧可以帮助人们实现这一终极关切吗?既然智慧意味着人们对于宇宙、人生的根本理解,那么借由人们对于宇宙、人生的根本觉解,人类是否能够实现自身的终极目的呢?古今中外的哲学家,总是试图通过对于宇宙、人生的根本觉解,为人类筹划出一条实现终极目的的坦途。

冯契先生的“智慧说”正是这些理论努力的成果之一。冯契在青年时代曾提出“智慧如何可能”[1]的哲学之问;晚年的冯契则建立其哲学体系“智慧说”,系统回答了“智慧如何可能”的问题。在冯契的思想里,所谓智慧指关于宇宙、人生的真理性的体认。他提出:“关于道的真理性认识和人的自由发展内在地联系着,这就是智慧。”[2]“智慧是关于宇宙人生的一种真理性的认识,它与人的自由发展是内在地联系着的。”[3]“‘智慧’一语指一种哲理,即有关宇宙人生根本原理的认识,关于性与天道的理论。”[4]由此可见,在冯契看来,智慧主要是人们认识论领域的最高成果。

人的生活不仅停留在认识世界、认识自我的层面,还要努力去改造世界、改造自身,实现人类为自身设置的理想与目的。正如孔子自道“五十知天命”却没有停留在“知天命”,而是要将自己推进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上,“知天”不是根本目的,自在自为的人生境界才是终极关切。同样,冯契并没有停留在对“智慧如何可能”的解答上,而是进一步将问题引到“智慧可以实现什么”。在冯契看来,作为对于人所处世界以及人本身的最高认识成果,智慧可以实现人的根本目标,即“人的自由”。“人类的活动构成人类的历史,它的总目标就是要达到自由人生活的自由世界,这是一个自由王国。”[5]这就是说,在冯契的哲学思想里,对于宇宙、人生根本觉解的智慧还不是人类的最终目的,自由才是人类的根本目标,而智慧是通向人类自由的必要条件。换言之,没有智慧,何来自由。由此,冯契哲学的问题就从“智慧如何可能”转变到“智慧何以自由”,而冯契思想体系也以《人的自由和真善美》为终章,从理论上确立了一个从智慧到自由的可能性逻辑。

虽然认识论意义上的“智慧”不是冯契哲学的根本目的,但其“自由”观念却建立在认识论的基础上。冯契认为,自由是建基于对宇宙、人生之觉解上并最终在现实中实现理想的状态。他说:“什么是人的自由呢?简单地说,自由就是人的理想得到实现。人们在现实中汲取理想,又把理想化为现实,这就是自由的活动。在这样的活动中,人感受到自由,或者说,获得了自由。”[6]“总的讲来,自由就在于化理想为现实。”[7]“人天生并不自由,但在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过程中,人由自在而自为,越来越获得自由。”[8]在冯契的哲学思想里,关于自由的论述虽多处可见,但其中大意是一以贯之的。简言之,所谓自由就是把理想化为现实、把智慧变成境界。理想是人们在对世界的理解中形成的,而自由就是要将人的主观意愿变成现实成果。

总之,在冯契的“智慧说”思想体系里,自由与智慧是分不开的,正是智慧可使人类实现自由。本文试图结合冯契对于智慧、自由等观念的思想分析,深入探析“智慧何以自由”这一问题。

 

一、体道即是自由

 

在冯契的哲学思想里,智慧最重要的含义是对于世界的终极性认知与理解,也即对于世界融通的觉解。早在20世纪40年代,冯契在其所撰写的《智慧》一文里就提出,“关于宇宙或无限的认识,称为智慧”[9]。到了晚年,他对智慧的理解依然位于认识论的领域:“智慧是关于天道、人道的根本原理的认识。”[10]可以看出,冯契将哲学意义上的智慧理解成对于人所处的世界以及人自身的根本认识。从依据理性能力把握世界的维度来看,这里的智慧依然是传统认识论意义上的概念。当然,冯契对于智慧的理解,虽依然在认识论的论域里,但没有止于认识论的论域。冯契提出,智慧不仅意味着人对于世界与自身的认知,还意味着人在世界上的生存和发展境界:“关于道的真理性认识和人的自由发展内在地联系着,这就是智慧。”[11]“智慧是自得的,是德性的自由的表现,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和个性的自由表现。”[12]在这个意义上,冯契把认知世界的结果与人的生存发展境界联系在一起,认为真理性的认知对于自由发展的人生境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且获得真理性的认识是人的本质力量以及个性自由之表现。换言之,智慧既是人的认知结果,也是人之本质的体现。由此,智慧说又体现了认识论与价值论(境界论)的统一,认识论意义上的智慧即价值论意义上的自由。

在中国哲学传统里,对于世界以及人自身(性与天道)的认知,具有终极性的意义,而对终极智慧的把握体现了人性本质能力的实现。《论语》载:“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子贡对于孔子的道德、学问之教诲表示可以经常听闻,但对于孔子有关“性与天道”的认知则付诸阙如。在这里,“文章”表达的是对世界的一般性认知,而“性与天道”则具有终极性的特质,是智慧的内容。对于能否获得具有终极性的真理认知,在现实世界的人群中是有差等的。孔子曾说:“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论语·季氏》)在孔子看来,对于“性与天道”的智慧,人的认知能力及认知程度或有差异,但如果不去努力认知,不仅不会得到真理性认知,还会沦为等而下之的庸常之辈。《中庸》曰:“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礼记·中庸》)人的认知水平有差异,认知结果也不尽一致,但是对于“知之”的追求,其体验是一致的。这就说明,人都有对于终极意义之“性与天道”的“好奇心”以及为了满足“好奇心”而展开的认知活动。质言之,对于世界的认知是人的基础性、本质性诉求,是“人之为人”的必要内容。正如冯契所言:“人生来无知。认识开始于实践,便有知和无知的矛盾,亦即产生了主观和客观、知和行的矛盾,而矛盾的解决即是知代替无知,达到主观和客观相符合、认识与实践相一致。”[13]在这个意义上,满足人在认知上的本质诉求,在实践活动中将人的认知冲动予以实现,既是对人本质力量的呈现与释放,也是一种对自由的实现与满足。由此可见,人在本质上有对于智慧的追求冲动,而没有实现真理性的认知就是人的本质没有得到实现。一旦人实现了认知上的收获,如冯契所言“知代替无知”,那么实际上就是人的本质得到了实现,也即人在认知领域获得了“自由”。

冯契曾提出认识论的四个主要问题:“感觉能否给予客观实在”“理性思维能否达到科学真理”“逻辑思维能否把握具体真理”“理想人格或自由人格如何培养”。[14]如果说前三者还是传统认识论领域的问题,那么最后一个问题“理想人格与自由人格如何培养”则区别于一般认识论的问题,将认识论与伦理学、境界论关联起来。即:人的认知结果决定着人的自由能否实现,也就是智慧是否可以实现自由。在冯契广义认识论的思想体系里,人的认知活动关涉着自由人格是否可能的问题,并且人的认知活动及其成果是自由人格的必要前提,没有对认识论前三个问题的有效解决,最后一个关于自由的问题就无法解决,人就不能获得自由。由此,冯契在认识论上提出的四个问题,最终都归结为价值论意义的问题,即认识论上的智慧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境界而作的准备。人对于性与天道、宇宙与人生有了根本觉解,就意味着人在认知上摆脱了蒙昧、迷信的处境,而进入了知性、知天的通透境界,人在这种通透中体会到自由。正是因此,体道性的智慧就是自由境界的直接体现。冯契将这一根本觉解视作“理性直觉”,“无限的、绝对的天道以及与道合一的自由的德性,不是可望不可及的,而是在无限前进运动中逐步展开的,是人的理性直觉能把握住的。理性直觉不是别的东西,就是体现了性与天道交互作用的直觉活动,是理性的关照和具体亲切的体验的统一。在此活动中,人们感到在瞬间把握到永恒,亲身体验到性与天道的统一,揭示出有限中的无限,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15]。人通过理性直觉,理智综合地分析了所得到的各类片段式感觉经验,然后转识成智、道通为一,从而获得了关于世界的整全把握,并从时间、空间的限制中超拔出来,突破自身生理性存在的有限性,体会永恒、无限乃至天人合一的境界,进而实现认知意义上的自由。

在冯契看来,在认知世界中获得智慧即是实现自由。在冯契的认识论思想里,满足人的本质性认知诉求,超越个体感觉经验上的有限性,进而获得真理性的认识、体悟无所不包的“道”,就是一种自由的状态。如所周知,自由是一个近代以来的政治哲学概念,讨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关系。作为一位深受“新文化运动”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冯契一方面深刻理解自由的社会政治含义,另一方面又将自由拓展到哲学境界,从真、善、美的哲学之境去理解自由。就智慧与自由的关系而言,冯契将自由问题从社会政治领域转化到认识领域,把自由从一种社会关系变成一种认知关系,“认识自然界、人类社会的秩序,要求把握其无所不包的道,也就是贯穿于自然、人生之中无不通也、无不由也的道;并要求会通天人、物我,达到与天地合其德,获得真正的自由”[16]。如此,即使人身陷囹圄,也不妨碍他“体道”并获得“自由”。这就是冯契所说的“不论处境如何,始终保持心灵自由思考”[17]

 

二、“德性自证”获得自由

 

黑格尔曾说:“‘自由’要靠知识和意志无穷的训练,才能找出和获得。”[18]对于真理的探求和对个体意志的德性确证,构成了找到和获得自由的前提。在这个意义上,除了认知的理性本能以外,人作为一种德性灵明的存在物,还有着“成人”的人格诉求。所谓“成人”即完善和确证自己的德性,就是中国古代哲学中常说的“为己”“成己”“修身”“成德”等,也就是使自己成为真正自由全面发展的“人”。自我意识与自我成就在通向自由的道路上不可或缺,个体的自主、自在、自为是自由的题中之义。在冯契看来,“凝道而成德与显性以弘道都有个‘我’作主体”[19]。申言之,自我意识的挺立在智慧化成德性中不可或缺,也是自由境界得以可能的前提。

在中国古代哲学家那里,王阳明认为“良知”自得是通向成圣道路的必要条件:每个个体意识到自己良知的存在并主动将良知落实在现实生活中,这个时候人们在道德上就是自在自由的。由此,人们去履行道德责任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不是一种社会压力和道德评价下的“行为表演”或“剧场假象”。在冯契哲学里也有类似的观点:自我的德性确证是实现自由的必要前提,即每个个体意识到自己是具有德性的存在者,拥有自主的道德意志,从而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并在生活中坚定履行这一责任。冯契使用“德性自证”一词来讨论人如何通过自我意识来反观自我、完善自我。所谓“德性自证”指的是“主体对自己具有的德性能做反思和验证”[20],也即传统哲学中所讲的“反躬自省”“反求诸己”等。但冯契先生结合他自己的人生体会,为“德性自证”给出了更加具体的、更有可操作性的路径解释,并以此作为实现德性之智,进而实现德性自由的修养实践。按照杨国荣的理解,即“德性自证更多地突显了智慧的实践意义”[21]

在冯契看来,德性自证的首要条件是要真诚,而真诚的德性要求反对异化,反对被异己的力量所控制。这需要人解放思想、破除蒙蔽、去掉偏私,并在人生的实践活动中予以证成。正如孔子所说的“为仁由己”(《论语·颜渊》),德性是由自我生发而不是异己的力量所逼迫的。孟子曾区分过德性内生与外生的差别:“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由仁义行”强调的是自我真诚地将内在的仁义展现出来,而“行仁义”是按照仁义的外在标准去行事,内心未必认可仁义。在儒家看来,前者是真诚的,后者则可能流于道德表演。冯契的德性论继承了儒家“为仁由己”及“由仁义行”的道德自主传统。在冯契哲学里,德性的“真诚”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个体意志自由的本质展现,即人的本质是真诚无妄的;二是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保持自我的意志独立、意志自由。人生于世界,具有本然的意志本真性,这是中国哲学所谓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礼记·中庸》),而对于“诚”的追求展现了天人合一的本质性。然而,人在社会生活中容易被权力、利益等因素异化,从而失去原来本真的状态。按照宋明理学的话来讲,人的“天地之性”容易被“气质之性”所遮蔽。为了彰显和维持人的本真状态,冯契特别强调人们要自觉地拒绝异化,并在权力、利益面前保持坚定不移的信念,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真正实现德性上的自由、自主,不为权力、利益所裹挟,进而实现荀子所说的“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由乎是,死由乎是,夫是之谓德操”(《荀子·劝学》)。另外,由于冯契对于中国历史有着深刻的感悟,且从其个人生活经历和思想观察角度对于思想压制、心灵蒙蔽的过去与现实也有着深切的感受,故而他特别强调自主意志和真诚德性。

从自身所经历的思想历史和社会运动出发,冯契特别强调“德性自证”的要害在“自证”上:自证是人对于自己自由本性的自我呈现。他指出,“自证,意味着理性的自明、意志的自主和情感的自得,所以是知、意、情统一的自由活动”[22]。反过来讲,如果存在德性的“他证”,便不是自由,而是一种对于他人的依附或者依赖,或者是一种“虚假的表演”。在人的“德性自证”中,无论是理性、意志还是情感,完全由自己把握和掌控,因而是一种自由的境界。正如冯契所言:“理性自明、意志自主和情感自得,三者统一于自我,自我便具有自证其德性的意识,即自由意识。自由的德性是知、意、情的全面发展,以达到真、善、美统一为其目标。这目标并不是在彼岸,而正是在人们的实践和认识反复的活动中展开的,是在与异化现象作斗争、在克服重重困难和障碍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这可能使自己经历折磨、痛苦,甚至悲剧性的结果(如嵇康),但能行心之所安,在功业、著作及日常活动中寄寓自己的精神,使感情得以深化,而真正达到在一定领域内凝道而成德,显性以弘道,便进入了自由的境界。”[23]如同康德一样,冯契将自主运用自己的理性作为自由的标识。所谓自主运用理性就是要和异化现象进行抗争,就是不为生活中的艰难困苦所动而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冯契这里专门提到嵇康,嵇康在思想上远慕老庄、崇尚自然,在政治上拒绝与司马氏合作、隐居不仕,最后被司马昭处死,此即冯契所说“悲剧性的结果”。虽然嵇康惨遭厄运,但在冯契看来,嵇康没有屈服权势,运用自己的理性保持了精神上的独立,在文艺作品中寄寓理想,实现了“凝道而成德”的精神自由。在人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自主运用理性可能会因挑战权威而招致祸患,但非如此便不能获得“心之所安”,因而冯契主张将“理性”自主地沉潜在精神生活中,以在精神领域中获得自由。

由真诚和自证出发,人们形成了“德性之智”,即实现了道德意义上的自由。冯契提出,“对从事哲学和追求哲理境界的人来说,从真诚出发,拒斥异化和虚伪,加以解蔽、去私的修养,在心口如一、言行一致的活动中,自证其德性的真诚与坚定,这也是凝道而成德、显性以弘道的过程。真正能够凝道成德、显性弘道,那便有德性之智”[24]。在一定意义上,这段话是冯契对自我生命历程的某种总结。冯契也曾因为其思想创造活动而历经坎坷,到晚年才得以相对自在地进行智慧的探索。“凝道”意味着对于宇宙、人生的终极把握,“成德”意味着将这种真理性的认知变成自己真切的德性;“显性”意味着在自己的人生历程中展现真切的德性,“弘道”意味着人担负着传递与彰显真理的责任,这是哲学家的真正事业。黑格尔曾说:“哲学是最高的、最自由和最智慧的形态。”[25]冯契正是期望通过哲学的思考和创造,来实现其对智慧与自由的向往。因此在他看来,对于以哲学和思想为志业的人来说,尤其要顶住各种外在的压力,在心灵上实现自由的思考并获得“德性之智”,进而能够“凝道成德、显性弘道”,这就是“德性自证”的效果,也是德性自由的表现。应该说,这是作为哲学家的冯契先生的“夫子自道”,对于当代中国哲学和思想探索的从业者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当然,真诚和自证也是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把握的。因此,德性自由不只是哲学家的专利。

德性论是冯契哲学中的重要主题,也是认知意义上的智慧在日常生活中的成果,是“智慧说”在伦理生活领域的体现。冯契认为,“智慧使人获得自由,它体现在‘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26]。理论智慧只有转化成日常的方法并与德性共同融进具体生活,才会产生现实影响。而这一现实影响的目标是形成“平民化的自由人格”。冯契认为,在“平民化的自由人格”的形成过程中,“归结到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化理论为德性”[27]。德性为每个人所具有,坚持德性的自证,保证意志的真诚,那么大多数人便可成就“自由人格”,“我们现在讲自由人格是平民化的,是多数人可以达到的”[28]。一种人格理想为大多数人可以达到,而不是只有天纵英才的人才可企及,因而它是具有现实性以及充分可能性的。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便不再是“天马行空”或者“镜花水月”,而是人们能在伦理生活中真切感受到的体验。

如上所述,“德性自证”的核心在于人们能够通过反思性理智活动,在社会生活中自主运用自觉的理性,不盲从、不蒙昧、不异化、不虚伪,并将之贯彻到自己的精神生活中。应该说,“德性自证”通过自我的反思并自主的运用理性得以达成,它既不是具有超验意义的神秘诉求,也不是神圣人物的独特体验,而是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可以做到的,就在人们的日用常行之中。在这个意义上,通过“德性自证”而获得自由的体验,是具有现实可能性的。

 

三、在“人化自然”中实现自由

 

智慧是真、善、美的集中体现,而真、善、美最终指向人的自由。求真,即通过理论智慧而实现自由;求善,即理论智慧经由“德性自证”而实现自由。这是智慧成就自由的两种表现。此外,在冯契看来,理论智慧还能成为改造世界的现实力量,促使人们在改造世界、改造自然中完成美的创造、意志的实现,从而使人体验到自由的感受。冯契认为,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看,自由是人与自然的双向融合,一方面,自然要进入人化的世界,即人们去认知和改造自然,让自然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资源;另一方面,人道也要返归自然的原则,即人要与自然和谐共生,顺应自然的规律。就此,冯契提出“自然的人化”与“人道的自然化”两个原则来指称人与自然的双向互动,并认为两者的统一便是抵达了自由的王国:“自由王国是自然的人化和人道的自然化。自由王国就是要达到人道原则和自然原则的统一、人和自然的统一。”[29]自由王国意味着天人合一、自然与人合一,一方面人在遵循自然原则中顺应自然而自在,另一方面自然经过人化之后,更加符合人道的原则。而“人化自然”体现了人的审美理想之实现,因而也是自由的具体化。

“自然的人化”意味着人通过自己的人性能力改造自然,使自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人的理性、意志和情感要求,为人的生存及自由发展提供资源和便利。冯契认为,人在改造自身、树立自由人格的同时,也在改造世界,使世界能够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保障:“人在化理想为现实的活动中培养自己成为自由的人格,同时也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使之成为人化的自然,成为适应于自由个性发展的环境。”[30]这即是说,自由在人对宇宙、人生形成真理性认知的基础上,不仅是人塑造完美人格的精神成果,也是人改造世界的现实成果。自然世界有自身的运行规律,不为人的意志所转移,而人通过对于自然的认知,能够把握其运行规律并将之与人类意志合拍,从而使之服务于人类的意志。就此而言,自在的自然世界就变成了“为我”的“自然世界”,成为“人化自然”,人因之而自由。这就是说,“人的自由活动就是化理想为现实,使自在之物化为为我之物。与之相应,人要求自由的本质就展现为自在而自为的过程;人类历史,就是不断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过程”[31]。人类虽不能穷尽对于自然世界的整全改造,也不能彻底摆脱必然性的束缚,但就人类活动的方向而言,总是在逐步走向对于必然性的把握,而将人的意志与自然逐步结合起来,造就既符合人道原则也符合自然原则的“人化自然”,达到天人合一的自由境界。在此,冯契表现了对于人类理智和意志的乐观与自信,这种乐观和自信也是对于人之自由的信心。正如他在讨论庄子的“庖丁解牛”时所说:“他的德性(才能或者某种本质力量)在其个性化的创造性活动中达到自由的境界,他因‘以天合天’而感到踌躇满志,当下体验到绝对、永恒(不朽)的东西。”[32]这里所提到的“庖丁”的“踌躇满志”,意味着庖丁“由技进道”的意志满足,即人们由接受自然物制约所形成的被动之“技”转化到把握自然物的规律而体会到的主动之“道”,并能够将从自然中体会的智慧还治自然本身,“以天合天”,因此人可以为之“踌躇满志”。对“由技进道”的理解,也展现了冯契本人对于人类在“人化自然”的创造性活动中体验自由的乐观与信心。

“人化自然”是把人类理想变成现实,而理想是广义的,不仅是“移山填海”等客观性劳动理想,也包含人类的各种精神意志。按照冯契所言,“这里所用的‘理想’一词是广义的,把革命理想、社会理想、道德理想、艺术理想、建筑师的设计、人们改造自然的蓝图,以及哲学家讲的理想人格、理想社会,都包括在内。人类精神的任何活动领域,都是在现实中吸取理想,再把理想转化为现实”[33]。人们经由认识世界而形成的对于改造世界的各方面设想,都有可能成为理想的内容。前文已述,冯契认为自由就是将理想转化为现实。因此,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理想(无论是物质意义还是精神意义的)一旦有所实现,都意味着一定意义上的自由之实现。正因如此,冯契认为,无论在哪个领域,只要是人类理智的创造活动,都可能将人带入自由之境:“在历史上,许多大思想家是从不同途径(教育、科学、文学、艺术、事功等)进入哲理境界而具有智慧和自由德性的。”[34]人类不同类型的创造活动都可以“殊途同归”的实现自由,正如浮士德可以通过率领群众在“移山填海”的改造自然之伟业中体悟自由一样,教育家可以通过教学实践、思想家可以通过思想创造、文学艺术家可以通过艺术创作、科学家可以通过发现发明、政治家可以通过现实功业,都进入到各自领域的自由世界。故而冯契说:“人的具有个性特色的创造性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原则上说,各种技艺、事功、德行,各种科学研究、艺术创作,都可以成为创造性活动而使主体精神有所寓,使德性、才能从中得到锻炼和培养,以至达到自由的境地。”[35]并非只有哲学的玄思才能引人入胜,只要人类的意志得以舒展、人的理想得以实现,以及人的德性、才能在生活、生产实践中得到确证和展示,人都可以达到自由的境地。

冯契不仅认为“人化自然”是一种广义的“美”之创造,他还专门提到了狭义的“艺术美”之创造,认为艺术创作集中体现了人的自由精神。冯契强调了在艺术创作中实现自由:艺术创作也是一种“人化自然”,它可以使人的个性得以展现,从而实现意志自由。“艺术家写天地万物和现实生活,都是经‘我’的陶泳,成为我的个性的自然流露。这样,表现为艺中之德,正体现了自然之道,这也就是自由的哲理境界。”[36]在冯契看来,“艺术”意味着对美的发现与创造,是人类实现真、善、美的必要一环,“自由王国就是文化和人的本质力量全面发展,达到真、善、美统一的理想境界”[37]。在自由王国里,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展现之一,美是必不可缺的。因此冯契在《人的自由与真善美》一书里专门讨论了美与人类自由之间的关系,将审美体验作为自由之体验的应有之义。这也说明,人们对于自由的追求与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

冯契先生所讨论的“人化自然”意义上之自由,既和传统中国哲学的境界自由有所不同,也和西方近代以来的政治自由不尽一致。传统中国哲学的境界自由主要指人们对于“性与天道”的领悟以及对于德性能力的自主运用,而对生产创造意义上的自由较少关注。儒家哲学偏向于强调德性上的自主自在,而道家哲学甚至要放弃改造自然。西方近代以来的政治自由偏向于主张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意志、行动、表达等方面不受束缚的自主性,而将改造自然的能力归之于科学的领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冯契的“人化自然”从认知客观必然性、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之维度来强调人们在符合自然之道的基础上对自然的改造,以及鼓励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力将理想变成现实并体会自由之感,便具有了独特的意义,这是冯契在古今、中西之辨基础上的一个创造性思想。

“人化自然”是人运用理智能力进行生产、创造的集中代表,也是人类将精神意志、理论智慧转化为现实力量的成果,意味着人对对象物的改造以及将理想转化为现实,因而是自由境界的实现。“人的自由的创造,都是人的潜能成为现实力量而达到自然人化和人道自然化的结果。‘我’成为自由个性,总是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之身。这时候,逻辑范畴就成为思维的方法,价值原则就成为人的德性,智慧就成为现实力量,达到天人统一的自由境界。这是一个哲理境界。”[38]冯契坚信,经由人的主观努力,理论智慧最终可以转化为自由之境,人类的理想也将经由人的努力而得以实现。可以说,“人化自然”的理念使得冯契的实践唯物主义立场与自由境界的精神追求达成了一致。

 

结语

 

“人类的全部历史就是走向自由的历程。”[39]对自由的追求是人类的终极性目的。在冯契的哲学体系里,人类的终极理想是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智慧是实现自由理想的必然途径。在他看来,智慧是真理性的认识,自由是人的理想得到实现,那么智慧是如何使人获得自由的呢?基于智慧,冯契在认识论、伦理学、实践论及美学意义上实现了“化智慧为自由”。“化智慧为自由”用他自己的话总结就是:“从认识论来说,自由就是根据真理性的认识来改造世界,也就是对现实的可能性的预见同人的要求结合起来构成的科学理想得到了实现。从伦理学来说,自由就意味着自愿地选择、自觉地遵循行为中的当然之则,从而使体现进步人类要求的道德理想得到了实现。从美学来说,自由就在于人化的自然中直观自身,审美的理想在灌注了人们感情的生动形象中得到了实现。虽然在不同领域有不同含义,自由都是理想化为现实,而理想,都是现实的可能性和人的本质要求相结合的主观表现。”[40]人类通过追求真、善、美的活动而实现了人的自由。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智慧何以自由?简明的回答是,人在把握宇宙与人生、性与天道的理论智慧基础上,可以通过领悟宇宙与人生的认知活动、“德性自证”的伦理活动、“人化自然”的创造活动通向自由之境。

由认知世界、伦理生活和改造世界而实现自由,这是冯契自由观的核心内容,也是冯契自由观区别于传统中国哲学之境界自由、近代以来西方之政治自由的独特性所在。从实践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冯契将人类对于真、善、美的追求统摄到对于自由的追求上,以此来表达人们在认知活动、伦理活动和生产劳动中所期望的精神理想之实现、独立意志之满足,并将其作为人的终极性关怀。对于传统中国哲学来说,冯契使得玄虚的境界自由变得具体;对于西方近代哲学来说,冯契拓宽和提升了人类思想在自由话语上的畛域,不再拘泥于政治解放之单一维度来讨论自由问题。由此可见,冯契的自由观在现代中国哲学思想领域可谓独树一帜,对未来中国哲学的创造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冯契哲学文献整理及思想研究”(15ZDB0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通过-超过:古今中西视域下的冯契哲学研究”(16JJD720005)的阶段性成果。

[1]冯契:《智慧》,《冯契文集(增订版)》第9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第1页。

[2]冯契:《〈智慧说三篇〉导论》,《冯契文集(增订版)》第1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第38页。

[3][4][10]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冯契文集(增订版)》第1卷,第51页;第330页;第334页。

[5][6][7][8]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冯契文集(增订版)》第3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第260页;第1页;第19页;第8页。

[9]冯契:《智慧》,第20页。

[11][13][14]冯契:《〈智慧说三篇〉导论》,第38页;第37页;第37页。

[12]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334页。

[15][16][17][19][20]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342;331页;第363页;第353页;第353页。

[18]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第43页。

[21]杨国荣:《世界哲学视域中的智慧说——冯契与走向当代的中国哲学》,《学术月刊》2016年第2期,第15页。

[22][23]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362页;第363364页。

[24]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356页。

[25]黑格尔:《历史哲学》,第52页。

[26]冯契:《〈智慧说三篇〉导论》,第38页。

[27][28]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第252;254页。

[29][30][31][33]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第268页;第260页;第24页;第3页。

[32]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359360页。

[34][35][36]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361页;第360页;第361页。

[37][38]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第265页;第269页。

[39][40]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第260页;第2021页。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