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与文-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

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

发布日期: 2020-06-24   作者: 樊浩   浏览次数: 19

摘要在“多”与“变”的时代,伦理道德何处是家园?必须寻找“多”中之“一”、“变”中之“不变 ”。其关键词有二:“精神”与“形态”;理念是“回归‘精神’”,“皈依‘形态’”;理论假设是建构“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现代伦理学理论,不外三种形态,伦—理形态,道—德形态,伦理—道德形态,其理想类型是“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形态。20世纪的文明觉悟的本质,不是“伦理觉悟”,道德觉悟,而是在伦理回归中的“伦理—道德觉悟”。个体生命世界、社会生活世界、伦理学理论内在“精神哲学”的“形态”同一性。现代理论体系中“伦理学”与“道德哲学”不只是两种话语表达,而且代表着两种不同传统和“伦理”与“道德”的两种不同“形态”取向,应当在“精神哲学”的理念和理论中加以统摄和整合。人类文明的终极问题,包括“我们如何在一起”的伦理问题,与“人 应当如何生活”的道德问题,其中“我们如何在一起”的伦理问题历史与逻辑地具有优先地位。“精神”及其“形态”,具体地说,伦理形态,道德形态,伦理—道德形态,就是精神世界、生活世界和现代伦理学理论中的“多”中之“一”,“变”中之“不变”,是伦理道德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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