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与文-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

【论文】贡华南:醉与真——中国酒精神之维

发布日期: 2022-04-15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论文题目:醉与真——中国酒精神之维

作者贡华南,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

本文原载《哲学分析》,2022年第1期。

 

摘要:人世日益演进,“真”却日益稀缺;“真”愈难得,人们慕“真”、求“真”之念愈烈。从思想史看,道家一方面引领人们投入内外修炼而返“真”;另一方面也开启了以“醉”达“真”的方便法门。后世追随者进而将“醉”视为“真”的直接前提与简洁路径。在他们的观念中,“醉”既能产生“真”,也能呈现“真”;既能乐“真”、养“真”,也能保障不失“真”。他们甚而断言“惟有醉时真”,将“醉”作为“真”的必要前提与呈现场域,以及精神生活的本源。王绩以“醉乡”全面敞开“醉”的精神内涵。“醉乡”平淡自然,独立自得,成为孕育、孵化“真”的基地。王阳明将“醉”作为良知开显的一个机缘,也是基于以“醉”显“真”的逻辑。“醉”非日常之态,由“醉”而“真”既透露出对“真”之难求的深深无奈,却也由此开辟了一条不凡的超越之路。

关键词:醉;醉乡;真;真人

 

儿须有名

酒须醉

醉后畅谈

是心言

——(藏族诗人)密拉勒斯巴

通常我们对“醉”的印象是:不省人事,烂醉如泥;是对意识的否定,是对 “有”的否定,是纯粹的虚无,等等。诚然,从“醒”看“醉”,后者就是无法理解的黑暗,是无规定的、消极的“无”,是一无所是的鄙顽。其实,“醉”不过是一种特殊的生命样态。不同于“死”,“醉”者呼吸、说话、行动,甚至思考。当然,醉时说话方式、行动方式有别于醒时。醉有醉态:说话前言不搭后语、不顾场合、不合时宜;走路东倒西歪,甚至只能匍匐于地,等等。尽管人们对“醉”有千般不满,但一想到“醉后吐真言”,人们立马会对“醉”有所释然。对很多人来说,可能不是“醉”本身有多可爱,而是“真言”太难得。现实是,“真意”“真心”“真情”“真性”“真人”在世间稀有且珍贵,以至于人们听句“真言”都可以改变对“醉”的不满态度。

从中国思想史来看,礼乐、形名、法术、名教、佛理、天理等制度或规范都曾把“醉”视为严加规训的对象。这些制度或规范在历史长河中先后退隐,或被转化为更为隐秘的习俗,但是,作为敌手的“醉”却岿然不动。这些制度、规范、习俗对于个体为普遍的外在,它们以“应该”等形式以外移易个体:要求、甚至强迫个体改变自己的内在天性——失“真”。制度、规范、习俗越强大,人们离“真”越远,返“真”也就越难。由“醉”而“真”简易便捷,尽管此“真”短暂,还可能会随着醉解而再次失去,但是,对“真”的恋慕与渴望却让人们流连于“醉”。“真”使“醉”拥有了丰富的精神内涵,“醉”则保留着日益伪诈的人世间成就“真”的希望。

 

真、失真与返真

 

人们痴迷“真”,或许能听到一句“真言”就心满意足。但是,“真”的内涵远非“真言”所能涵盖。心口一致,言行一致,这是“真”的基本含义。在认识论上,与客观事实相符合的认识为“真”。从存在论上看,“真”的内涵涉及真性、真情、真意、真心,特别是“真人”。“真”不仅与说真话、做真事相关,还表征着人的精神气质、精神品格:一种富有特定精神内涵的存在境界。按照《庄子·大宗师》的说法,真人具有以下特性:独立特形(“不逆寡”)、不把自己意志施加于他人他物(“不雄成”)、不有意谋事(“不謨士”),等等。对于真人来说,过失乃自然而然的事情,有了过失也不后悔(“过而弗悔”)。一切皆超乎人为,顺乎自然(“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思虑、忧愁、欲望属于人为,故真人远之(“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将生死视为自然而然之事(“不知悦生,不知恶死”),内在的心志单一,情绪亦能合乎外在自然(“喜怒通四时”)。《庄子·渔父》以所受于天、内在真实拥有为“真”(“真者,精诚之至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庄子·刻意》则将“真人”描述为自身天性不被人为及他者掺杂、移易者(“无所与杂”)。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真”的品格看似人生来即有的能力、倾向。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生来即有的能力、倾向是自发的,而且十分脆弱:它们极其容易为外在事物、事件所移易。惟有经历理性的自觉、意志的坚守,以及高度的情感认同,才能能够保障其稳定而不易。这些精神要求无不需要后天的教化与修炼。以成功的教化与修炼为前提而实现的“真”既是先天生来的天性,也是后天培养的德性。

《庄子》“法天贵真”思想在后世影响极大。但是其主张通过“心斋”“坐忘”“体道”等方式成就“真”。对于普通的世人来说,以解除思虑情感,遗忘世界与自身为内涵的“心斋”“坐忘”“体道”等修行方式显然高不可及。每个人的童年一去不返,“醉”或许是通达“真”的独木桥。

按照《庄子》的说法,“醉者神全”(《达生》)。醉者对自身行为、周遭情势一无所知。由于一无所知,所以他能够“死生惊惧不入于胸中”——自家精神不受干扰,不被移易、增减,也即能够保持精神的整全。精神的整全也是形体整全的保障,所以,醉者坠车才会不死。神全之醉者若不乘车,其形、生、神统一体更不会有丝毫毁损。约言之,“醉”为“真”之保全、显露提供了前提与准备。

“醉”通常展现为一个渐进的过程,即在酒的作用下,自我逐渐退隐:由耳聪目明、手足灵敏到心思活跃、血脉偾张、情绪高昂,再到言语失序、手足失措,最终醉卧大地。《庄子》所谓的“醉”指的是饮酒终极状态——醉卧。严格说起来,“半醉”——言语失序、手足失措算不得“醉”。饮酒之后,手脚动不得,但是“心中却明白”,这也算不得“醉”。尽管心手一体状态松动,但此时饮者还有自我意识——仍然试图站立:既要保持站立于大地之上,也要在人伦秩序中挺立。如我们通常所见,“心中”那点“明白”并不会维持多久。随着酒意再度袭来,自我意识逐渐微弱,以至渐归于无。我们会说,这真是“醉”了。

“醉”表现为“昏昏默默”。诚然,世人的“昏昏默默”之意义不尽相同,普通人的“昏昏默默”只具有私人价值,甚至无价值、负价值。但是,当“昏昏默默”成为精神追求目标,“醉”也就有了被塑造成精神之“体”的可能。当然,“醉”被赋予什么精神特质是以酒的性味为根据。比如,酒以辛热等性味作用于人,使人不断突破口、手、心的边界,进而使人的意识不断突破界限、不断上升,融化——移易人的各种边界意识。于是,打破各种事物之间的界限就被看成“醉”自身的特质。未饮酒时,眼前的这这那那、形形色色被形式化的意识固定,醉后即刻随着形式化意识的消退,这这那那、形形色色的界限被融化。齐不齐之物,平不平之事,这是“醉”的基本功能。甚而,醉后身体失去正常行动能力,原地寝卧,这也都可以被转换成积极的精神性语词,如“其寝于于”(王绩《醉乡记》语)等。醉中与酒相亲,静默一人,停止与他人交往,相应被理解为人情冷暖、仁义厚薄不复浸身。长久地保持醉,让醉的精神不断显现,“醉乡”也得以证成。

“醉”对“真”之必要,乃在于世人醒时往往不真。如我们所知,醒时的世界是世俗的、功利世界。这个世界由大大小小的人群组成。这些大大小小的人群之存在都要有维系它们存在的规则、规范。这些规则、规范适用于每一个个体,或者说,这些规则对每个个体都具有约束性。这些规则源自个体,又会规范个体。正如每个个体需要出让自己的权力给国家乃每个个体之义务,遵守规则是个体进入特定人群的前提。对于具体的个体来说,这些规则表现为外在的、普遍的约束;无拘无束的天性注定会被外在的、普遍的规则所移易。承认、接受自己被移易的事实,这是个体的无奈。但相较于栖身群体所带来的收益,这份无奈对世俗之人并非不可接受。醒时随时权衡利害,取收益而付出天真,这对世俗之人来说很正常。

“醉”拒绝、超越一切的限制,包括世俗的规范与相应的利害。醉时不会考虑得失,也就不会丧失天真。身处人群者都知道,有些话清醒时不能说,只会在醉后。为什么人在清醒时说真话那么难?其原因无非是或者真话涉及秘密、隐私,或者有功利考虑而有所顾忌。经过礼俗化的人往往学会说套话,说假话,说违背良心的话。说套话、假话、违背良心话时自己往往自知,也会羞愧,但又能找到大堆理由自我安慰。比如,“礼多人不怪”“世道如此”,等等。心口不一者往往也会言行不一。但是,当其自知不一时,却一直希望别人待己以“真”。所以,“文明人”总处于“吊诡”之中:一方面尽管认识到不真不好,但却一直不真;另一方面总是期待别人能够“真”,能够待己以“真”。“醉”无疑是消解掉这个吊诡的重要方法:醉时无所顾忌,足以让人、我甩掉诸多面具。彼此以“真”相待,不仅不再顾忌说话的形式,更会直掏心窝,吐露真言。“醉”给人带来希望,也值得期待。

 

惟有醉中真

 

《庄子》“醉”与“真”的思想在魏晋“醉的自觉”时代又被唤起与发展。陶渊明追求欣赏“真”,追求“真”。“悠悠上古,厥初生民。傲然自足,抱朴含真。智巧既萌,资待靡因。”陶渊明接受老庄的说法,认为人类初民时代“抱朴含真”。但是,随着人类智巧萌生,人性逐渐远离了“真”。按照他“醒”与“醉”的二分法,“真”属于“醉”的世界。“故老赠余酒,乃言饮得仙。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天岂去此哉,任真无所先。”饮酒而醉可以“任真”——放任真性,而放任真性在陶渊明则是最重要的事情(“无所先”)。复“真”需要拒绝清醒的智巧,也需要简朴的生活来保障(“养真衡茅下”)。当然,对于陶渊明来说,最重要的是以“醉”来对抗“醒”,以“醉”来复“真”,养“真”。

魏晋以后的诗人更是频频把由“醉”而“真”的思想随口咏出。

“未若醉中真。”通过饮酒而醉,自己可以迅速达到“真”境。醉了的自己会返“真”,与自己同饮而醉的四邻也会返“真”。醉是为了能够彼此以“真”相待。类似的表述还有:“嗜酒不失真”“嗜酒见天真”“清觞养真气”“飞觞助真气”“还以酒养真”“醉态任天真。”“醉语近天真。”“醉语出天真。”“我观人世间,无如醉中真。” “真”出自“醉”,“醉”不仅可以呈现“真”(“见真”)、打开“真”(“任真”),还能够“养真”,能够保证“不失真”。在此意义上,“醉”成为“真”的生理、心理与精神前提。由此看,若要在人世间寻找“真”、成就“真”只能依靠“醉”。

对于“醉”如何近天真、出天真、任天真、养天真,诗人只留下这些只言片语之灵感,而没有给出义理脉络。“醉”何以能够成为“真”的源泉?严格说起来,不仅那些醉而即卧的人能显露天真,那些醉而狂的人也离“真”不远。对于后者,“狂”只是对其言行不合俗态之断言。“狂”通常指人精神失常、“疯癫”。在对人关系上,“狂”表现为不知谦虚,夸大自己能力,超出他人对自己的认知,以至于他人不相信狂者之言。在推崇谦谦君子的文化中,自己如实表达自己往往被斥责,被当作“狂”的可能就是自己原本具有的能力与抱负。人们无法接受的是其表达形式,而不是其所表达的内容,包括如实的表达。酒醉者没有按照人们预想的那样约束自己,而是放开禁忌,不再隐忍,言语唐突,等等。于是,醉后本性展露就变成了他人眼中的醉狂。其实,醉狂多是在表现真实的自我,“醉”即“真”。

陶渊明、李白、白居易、苏东坡等人如此迷恋“醉”,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了“醉”与“真”的内在一贯。他们在“醉”中发现了“真”。因此,“醉”对他们不仅仅是对现实的抗议,也不仅仅是消极的躲避之所,更不仅仅是自我欺骗的手段。“醉”通“真”表明,它不仅是软弱的否定性力量,其自身充满了积极性效用。

自然之“真”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对立促使“醉”与“真”结盟。醉的精神以突破界限为其基本特征,这与秩序化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其表现之一就是“醉”与话语的秩序化之间的对立。在世俗社会中,人的文明化标志之一就是言语的秩序化。文明人总说着充满修饰的、言不由衷的话,却不敢说自己之所思所想——少有真话。比如,“我醉欲眠君且去”。醒时将客人晾在一边,自己睡觉去,这行为通常被礼俗化的人们视为失礼。宽宏大量的人可能会以一个清醒者姿态宽恕醉人行为,但清醒者的傲慢依然会贬抑此类行为。不过,对于同样醉的人来说,此行为则是稀有的率真。

在诗人眼中,清醒的世间与“真”是对立的。苏轼曾意味深长地咏道:“人间本儿戏,颠倒略似兹。惟有醉时真,空洞了无疑。坠车终无伤,庄叟不吾欺。呼儿具纸笔,醉语辄录之。”“醉”被理解为实现“真”的惟一条件,其潜台词是:现实世界的清醒的人无法实现“真”。在苏轼观念中,现实世界中清醒的人都远离“真”,或“不真”。由“不真”的人间到“真”的人间是一种“颠倒”。“醉”就发挥着将“不真”颠倒为“真”的作用。就个人而言,“醉”可以颠倒其意识。但在什么意义上,“醉”能颠倒人间?让所有人都醉?还是以醉打破既有秩序?在苏轼,这些都不是问题,他认定“醉”,除此别无他想。苏轼曾意味深长地写道:“酒中真复有何好,孟生虽贤未闻道。醉时万虑一扫空,……十年揩洗见真妄。”(苏轼《孔毅父以诗戒饮酒,问买田,且乞墨竹,次其韵》)饮酒不仅能够“万虑一扫空”,而且可以“见真妄”。按照苏轼这个说法,“真”有多好,“醉”就有多大价值。“醉”不仅能解除世俗诸念,更能破“妄”。财富的积累、名声的获取、社会的发展、人群的争斗等等在醉时都是多余的妄念,陷入其中的人生亦为虚妄。以“醉”洗涤、对抗虚妄,人生自然得“真”。“真妄”是本体论问题,“醉”也由此有了本体论意义。

类似的说法还有很多,比如:“去古日已远,百伪无一真。独余醉乡地,中有羲皇淳。圣教难为功,乃见酒力神。谁能酿沧海,尽醉区中民。”(元好问:《饮酒五首》其一)古真今伪,这是道家基本预设。至于如何返真,老庄主要采取以“无为”扭转“有为”的方式。诗人们却热衷于以“醉”解决这个问题:一人醉,一人真;万人醉,万人真。真正的功业是酿出使人醉的酒,那些能够酿出沧海一样多酒的人,他们能使每个人都“醉”,也能够使每个人都“真”。这些话听起来无疑善良且美好!

 

醉乡之“真”

 

凡俗的“醉”很快就会醒来,并且醒来就后悔。因此,凡俗由害怕“醉”而宁愿相信“醉”为“虚幻”。“醉”如果是“虚幻”,那么依托“醉”的“真”岂不也是昙花一现?人们不会因为昙花一现而断定其“虚幻”。恰恰相反,世间好物不坚牢而会被人倍加珍惜。只要留住“醉”,“真”也就不会昙花一现。依照醉者的逻辑,留住“醉”的最好办法是进入“醉乡”。“醉乡”持存,“真”则得以长久地涵养。

“醉乡”概念出自王无功的《醉乡记》,文中对醉乡有细致的描述。醉乡远离文明化的“中国”(“去中国不知其几千里也”)。没有人为隔断与封限,作为生存空间的醉乡广大宽裕(“其土旷然无涯”),土地平旷,无高低起伏(“无丘陵阪险”);其间充塞和平之气,无有不平(“其气和平一揆”)。外在的视觉性要素与触觉性性要素都被敉平(“无晦明寒暑”);人世间接人待物、言行视听、习好志趣没有差异(“其俗大同”),人无必要成群,维系人群秩序的规范也毫无必要(“无邑居聚落”);情感涉及外在对象,不为外在对象牵系,也就无爱憎喜怒(“其人甚精,无爱憎喜怒”),风露是自然物,五谷是人所种植。要用自然物而拒绝人之种植(“吸风饮露,不食五谷”);无思无虑,安然自得(“其寝于于”),不务外求,不需要匆忙行事(“其行徐徐”),无我无人,与万物为一(“与鸟兽鱼鳖杂处”),舟车械器的特征是高效与实用,超越舟车械器也就意味着超越效率原则与功利原则(“不知有舟车械器之用”)。醉乡远离礼繁乐杂,也与刑罚法治不沾边,甚至与天地日月的运行秩序也不相干。

“醉乡”是“醉”的精神集锦。这些精神品质并不会无故随“醉”而生,也不是任何醉人都拥有,更不是任何醉人都能体验得到。惟有那些随时能够超越于不平不齐现实的醉人,那些坚定归向醉乡的人才能让这些精神品质呈现出来。“醉乡”不同于儒家所构建的充满温情的“大同”,更不同于佛教徒所构建的喜乐清净的“西天”。从精神气质来说,“醉乡”更近于老子的“小国寡民”或庄子的“至德之世”。拒绝效率、功利,为腹不为目,无我无人,独立而不群,这些精神无疑为“真人”提供了精神担保。偶尔进入“醉乡”的人都会离伪返真,长居、长游“醉乡”的人必然都是“真人”。“醉乡”既能够长久地呈现真,也能够持续地颐养真。“醉乡”乃“真”的真正摇篮。

“醉乡”出自王无功,但却非其杜撰。严格说,“醉乡”乃王无功依据自家醉酒经验体贴、建构出来却具有公共性质的精神世界。在其自传《五斗先生传》中,王无功自道:“有五斗先生者,以酒德游于人间。有以酒请者,无贵贱皆往,往必醉,醉则不择地斯寝矣,醒则复起饮也。常一饮五斗,因以为号焉。先生绝思虑,寡言语,不知天下之有仁义厚薄也。忽焉而去,倏然而来,其动也天,其静也地,故万物不能萦心焉。尝言曰:‘天下大抵可见矣。生何足养,而嵇康著论;途何为穷,而阮籍恸哭。故昏昏默默,圣人之所居也。’遂行其志,不知所如。”王无功以酒德游于世,其表现就是有人请酒,他会“无贵贱皆往”。世间之不平,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人与人之间有“贵贱”。饮酒前不分贵贱,这是自觉以“醉”的精神饮酒。“醉乡”有“天”、有“地”,其“天”其“地”随饮者之饮而显隐。“不择地而寝”表明,“醉乡”不占有任何具体时间、空间,它不是一个物理性概念,而是一个精神世界。一次饮酒就是一趟醉乡之行,“醒复起饮”则意味着长留醉乡。“绝思虑,寡言语,不知天下之有仁义厚薄”是醉乡齐不齐、平不平精神的具体表现。

王无功以自身的醉酒经验催生出精神性的“醉乡”。“醉乡”虽然被王无功催生,但其存在却非现成。“醉乡”每一次打开,都以自觉的精神性的“醉”为前提。此法门并非人人皆知,更非所有人愿意尝试。不过,一众诗人却乐此不疲。

“君酒何时熟?相携入醉乡。”

“日暮归鞍不相待,与君同是醉乡人。”

“居士忘筌默默坐,先生枕曲昏昏睡。早晚相从归醉乡,醉乡去此无多地。”

“芳草落花如锦地,二十长游醉乡里。”

“不学龙骧画山水,醉乡无迹似闲云。”

“醉乡”近在咫尺,但却无迹可求。愿意醉的人熟悉其门径,也可长久居住游处其中。“醉”则可入,于人皆然。这表明,“醉乡”对世人始终保持开放性。长久徜徉其中者亲昵如家园,说起“醉乡”来也都津津有味。他们在“醉乡”涵养、放任真性。不过,若论“真人”,其间尚多参差。

醉后之言语、行动多由本能——天性,这是“真”的表现。醉后被舍弃的可能只是那些挂在嘴上,并未入心入脑的粘附。但是,如我们所知,习惯成自然。人性不断生成。天性与德性共同构成了人性的现实形态。现实地看,人们总是在规范之中生活。主动或被动地认同礼仪、规矩,时间久了,这些外在的礼仪、规范便会内化为自己的性情,形成自己的现实品格。这种后天生成的性情、性格为一个人真实拥有,它会和先天的本性一样会在醉后显露出来。所以,醉后所呈现的“真”不仅有本然之“真”——天真,也包含后天所成就的“真”。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人的醉了并不“天真”。

欣赏、强调“醉”而天真者,大多是认同天性、天真,反感、拒绝后天德性的人。比如,陶渊明、李白等。陶渊明自陈“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归园田居》其一)世俗的交往应酬,名利追求对于他是“樊笼”。他自己的本性热爱着丘山、草屋、榆柳、桃李、狗吠、鸡鸣。归园田对于他来说,就是返自然。所谓“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归园田居》其一)乐真者不愿意自己的天真被规范、被移易,身体总是被动地受规训。维系人群的规范在他们只是浮于外表的套子,“醉”便是抖落这些套子的无机之机。毕竟,在人们心目中,“醉”乃人类正常的反常行为:醉言醉语不会当真,醉后的荒唐行为也可宽恕。当然,俗人中也不乏据此攻击醉酒者。

 

醉后相看眼倍明

 

“醉”无视秩序,不断打破秩序。对于旧秩序来说,“醉”就是革命;对于新秩序来说,“醉”就是造反。如我们所知,大禹尝酒,以其甘美而远之。酒被认为是打动、满足欲望之物。羲和荒于酒而昏迷于天象,似乎印证了这个想法。桀纣沉迷于酒而乱政,强化了酒只是欲望对应物的判断。周公制礼作乐,规定在祭祀、宴饮中饮酒,把饮酒当作神圣之事。这样安顿酒,对酒,对饮酒的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饮酒脱离私人的欲望而进入共在的精神之域。于是,酒如同祭祀、人际合欢一样对人不可或缺。酒由此成为人类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本物,“醉”赢得精神也水到渠成。

一切的醉(可以表达为醉心于……,比如,“醉经”)都具有形而上性质。道家饮酒直奔“醉”,其醉是为了养“真”。一般人难以理解、忍受这种饮而求醉的形上冲动。儒家追求的是温和的形而上。在饮酒方面,儒家饮酒养“诚”。“诚”即“实有”,也就是如实表现自己之固有。就现实的存在者来说,内在固有的性情、思想并非全是天性(“天之天”),可能其中大部分属于“德性”(“人之天”)——一切后天生成者。儒家饮酒要展露的是自己的“诚”——后天生成的德性,而不是自己的先天的“真”。“诚”一方面表现为超效率、超功利——饮酒不是为了更好、更快地牟利。比如“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礼记·乐记》)终日饮酒不会马上得到什么实际的利益。如果说饮酒有目的,儒家饮酒的目的则是为了和乐人群:沟通、交流、增进感情。饮酒时间拉长,情感交流会更充分,彼此理解得更透彻。饮酒不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的秩序,不是为了进入奇异的新世界——“醉乡”,而是为了调节自身的情感态度,以及,调和同饮者的精神风貌。换言之,饮酒后这个世界仍然有形式,有差异,有等级。饮酒是为了和乐处在不同位分上的人群,使有差异的人群能够和谐。哪怕是醉,也不是为了打破这个世界的差序。这是“诚”的另一种表现,也是儒家饮酒大不同于道家之所在。

宋儒开始接受“真”,这在邵雍著作中最为明显。比如:

“一罇酒美湛天真。”

“安乐窝中酒一罇,非唯养气又颐真。频频到口微成醉,拍拍满怀都是春。”

“多种好花观物体,每斟醇酒发天真。”

由酒养真、发真,这是魏晋以来的惯常理路。只不过,邵雍特别避开了由“醉”养真、发真的套路。较之陶渊明、李白等直奔醉的做法,邵雍自觉避免“醉”,这无疑是对儒家道路的坚守。当然,对“天真”的喜好也透露出道家思想对邵雍的影响。

二程也不吝欣赏“真”。不过,在他们思想中,“真”与“妄”相对,指本体论意义上的实有。如程颢:“视听思虑动作皆天也,人但于其中要识得真与妄尔。” 程颐:“真近诚,诚者无妄之谓。” 在二程观念中,“真”者必然“诚”,“诚”者未必“真”。“真”因近“诚”而可贵,故也值得追求。

如我们所知,孟子的“良知”“良能”说将将“良知”“良能”视为每个人先天拥有者,他强调教化的任务是将先天的“良知”“良能”发挥出来,这为“真”与“诚”的统一提供了理论可能性。王阳明将“良知”与“真知”打通,完成了“真”与“诚”的统一。这表明,儒家也已经意识到德性的培养离不开天性,或者说,以“真”为基础的德性才是可靠与真实的。正基于此,王阳明对“醉”的态度较之先儒也发生颠覆性变化:不再惧怕、提防“醉”,而是赞赏、追求“醉”。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王阳明会时常饮而醉,醉而卧于山间之石(“醉卧石床凉,洞云秋未扫。”“醉拂岩石卧,言归遂相忘”),尽显真率之性。

“醉”对“真”的重要性还表现在,醉可为良知呈现提供精神准备。王阳明写过一首玄味十足的诗:“醉后相看眼倍明,绝怜诗骨逼人清。”如我们所知,人饮酒而醉的过程中,眼睛逐渐看不清,耳朵逐渐听不清。大醉如泥,则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清。大醉而狂,往往也只是放言放行,视觉、听觉难以起作用。为什么阳明会说醉后的眼睛会更明?在阳明观念中,酒醉可以忘掉俗情、俗念、俗虑,可以自动涤除良知的蒙蔽者——私意与物欲。简言之,醉可以使良知更直接呈现。在此情况下,心不受五官支配,而是心统五官。心支配着“目”,“目”也能够发挥其本然之“明”。良知呈现,酒醉良知亦醒。故他才会说“醉后相看眼倍明”。良知呈现,真性自然流露,大圣人也会随风竹而舞。对于普通人来说,清醒时良知就会处在遮蔽状态,醉后良知无遮蔽。按照阳明的逻辑,由“醉”而“真”也是普通人最便捷易行的法门。

 

余论:益醉益自然

 

“真”词义相近的是“自然”。古人对于“醉”与“自然”的亲密关系亦有精彩且深沉的领悟。比如张耒:“愈老愈嗜酒,益醉益自然。……我不但醉酒,天和醉心源。当其醉甚时,更类痴与顽。”“痴”“顽”是“自然”的具体表现:不谙世事、不明世故。“自然”指依照自己本性而展开的生命情态。人依照自己本性而展开自身,可谓“自然”(内在自然);天地万物依据自身本性而展开自身,也叫“自然”(外在自然)。不管是内在自然,还是外在自然,都与我们紧密在一起。但现实却是,自然离世人不远,世人却难得自然。

当然,让自然呈现并不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这既需要对内外自然的自觉,也需要对内外自然的认同,还需要明晰归往自然的诸种意味。比如,自然与社会对立,归往自然意味着疏远社会。不难理解,在世俗社会,绝大多数人却一直远离“自然”。疏远社会则意味着原本在社会中获取的利益将被放弃。因此,回归自然需要胆识、勇气,也需要相应的方法,而这都是世俗社会中清醒的人们所普遍缺乏的。醉人忘记规则、规范,从向外的追寻中返身,摆脱社会性增益其身者,回到自身本性。“醉”既呈现了内在自然,也让被人控制的天地万物回到自然——外在自然随之逐渐展露。“益醉益自然”意味着,多醉一分,则离自然近一分;十分醉,则彻底远离社会而回归自然。不过,当“醉”被理解伪通达自然最基本的方法之一,“醉”时无视外在规则、规范,“醉”抹平人间世的差异,只是依据本然的身体(不是本能)行动,清醒的人们可能更不愿意回归自然。

“醉”并不是我们日常之态,由“醉”而“真”或“自然”,这个古老的洞见虽然透露出“真”或“自然”之难得的深深无奈,但却也在对“真”或“自然”之执着中洞察到“醉”中所包含的深沉的形上智慧。作为精神现象,甚至精神体的“醉”绝非“虚无”“虚幻”“毁灭”,它导向“无妄”(真实),也呈露“明德”与“素朴”。就此说,“醉”保留了世俗社会解脱与超越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