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朱子论羞恶
作者:陈来(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载于《国际儒学》2021年第1期,转自中国知网
摘要:按朱子哲学体系,义与仁礼智一样,属于性之理。未发之性发见则为情,仁之发为恻隐,义之发为羞恶,恻隐、羞恶属于已发之情。四德之性虽属未发,但通过四端而时时发见,如性中有义之理,见非义之事而发为羞恶。羞恶是人面对不善可恶之事所发的情感,是以性中之义为根源的。羞恶之心是性中义之理在面对恶(可羞、可恶、不美、不好底事)时产生的发见。就四端之发而言,朱子认为在人的实际生活中,四端之发有偏差。以义之发来说,当羞恶而不羞恶,不当羞恶而羞恶,这类现象相当普遍,故恻隐等四端有不中节者。不中节的恻隐是恶,不中节的羞恶是恶,而不是善,只有中节的恻隐羞恶才是善。这样一来,使得理学对四端的现象学分析就细致多了,也合乎道德实践的实际。
关键词:朱子;羞恶;义;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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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吴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