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融入世界哲学争鸣的庄子
作者:方旭东,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
本文原载《社会科学报》,总第1778期8版
在杨国荣教授(以下简称杨)已经出版的几十种著作中,中华书局2021年推出的这本《庄子内篇释义》(以下简称《释义》)稍显另类。
从部头上看,它是一本“小”书,包括《庄子》内七篇原文在内,才十八万字。从形式上看,顾名思义,它是对《庄子》内七篇从头到尾一字不落的逐段疏解。这种工作更接近所谓汉学工夫,而杨给人的一贯印象是以思辨见长。不仅如此,熟悉杨的人可能已经发现,这是他与《庄子》的再度结缘。早在200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就出版了其《庄子的思想世界》(以下简称《世界》)一书。既然是“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那么,人们自然很想知道:两次有何不同?
两书体例的不同从外在形式上就保证了它们不可能重复,如果说《世界》是“六经注我”,那么《释义》则是“我注六经”;如果说《世界》是作者绣出的“鸳鸯”,那么《释义》则清楚地展现了作者的“金针”。从来妙手都是绣出鸳鸯给人看,却少有愿把金针渡与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释义》是杨著当中对读者界面最为友好的一本。对于那些为杨著所吸引却苦于哲学训练不足而每每望而却步的爱好者而言,《释义》显得尤为平易近人。
“二阶研究”
今本《庄子》分内、外、杂篇,近代以来,《庄子》研究者往往倾力于考证诸篇写作年代以及作者,尤其是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一书问世之后,“内篇”为庄子本人所作的观念被一些论者奉为圭臬,以致于后来的《庄子》研究者在文本上谨守“内篇”,不敢越雷池半步。与此不同,杨提出了一种“整体观”:
关于《庄子》一书更合理的理解是将其视为一个整体。可以将庄子视为《庄子》一书的观念主体,把《庄子》一书看作庄子的思想载体。《庄子》一书在思想内涵上应该被理解为一个整体。(2页)
虽然书名标有“内篇”字样,但《释义》实际上超出了内篇范围。这一方面是因为作者对于内篇没有常见的那种“迷思”(myth),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作者在《释义》之前先有《世界》,而《世界》是基于对《庄子》全书的把握而分十章进行专题研究之作。也就是说,作者对《庄子》全书了如指掌,所以,《释义》固然是对内篇文本的逐段疏解,但作者经常熟练地穿梭于“内篇”“外篇”“杂篇”之间。这个情况跟某些题为庄子哲学研究但实际主要处理内七篇的著作正好相反,它是题为“内篇释义”,带给读者的却是一个整体的《庄子》的思想世界。《释义》的“前言”部分,是浓缩《世界》的主要观点而来。所以,读者从《释义》一书得到的远远不止内七篇的信息。
曾有论者感慨,以往有关庄子的著作很难避免二蔽:分段注释容易支离无归,系统解释则又常常空疏无根。《释义》采用分段注释的形式,在疏通文意之外并没有在具体字句的解释上花费更多工夫,而是把精力主要放在对其中哲学意蕴的揭示上,能够让关心庄子哲学思想的读者很快理出头绪,而不至陷入纷繁复杂的注释之中。《释义》的这种注重理论通透的进路,在避免空疏与支离二弊方面,无疑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现有的那些解说庄子哲学的著作,究其实质,基本上是一种一阶研究,即:作者根据自己对哲学的理解,把庄子说成某种哲学观点的持有者,通篇都是庄子如何如何,比如,“庄子的‘自由’概念具有如下的特点”“庄子哲学中的本体与主体”,等等。由于哲学素养的贫弱,很多作者自觉不自觉地沦为某种西方哲学的传声筒,庄子因而被打扮成各种主义的模特儿,我们见过太多存在主义的庄子,现象学的庄子,后现代主义的庄子。
对于庄子的一阶研究,其结果是庄子的经学化或神学化,这些著作的潜台词都是:庄子是最好的,庄子是特殊的乃至独一无二的,庄子无有不足。总之,庄子被捧上神坛,成了思想上的“南华真人”。
与之不同,杨欣赏庄子,是把他作为一个有原创意义的哲学家进行对话。只是在杨的书里,我们才会读到这样的句子:庄子有见于××,而无见于××;在××方面,庄子与××无疑有相通之处,但在××方面,庄子又表现出不同的旨趣,等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释义》的写法是二阶的。如果说,一阶研究关心的是庄子说了什么,那么,二阶研究感兴趣的则是把庄子的哲学言说放在古今世界哲学当中考量。在一阶研究者那里,庄子如果不是“惟一真神”,也至少是奥林匹亚山上的宙斯——诸神之王。而在二阶研究者这里,庄子就是一个论道者,古往今来中外众多论道者当中的一员。庄子在世之日,他与惠施的论辩,为我们留下今天哲学史上的精彩对话之一。在某种意义上,二阶研究者是将庄子复活,让他与西方人、当代人进行哲学论辩。
了解庄子哲学进路的两个特点
对庄子哲学胜义的揭示,即便从数量上说,杨著也大大超过了那些一阶研究著作。通过《释义》,我们至少可以了解庄子哲学进路有如下两个特点。
其一是认识论与本体论统一。《释义》指出:
不难注意到,对庄子而言,认识论的进路和本体论的进路是相互统一的,他一开始说“其知有所至矣”,似乎更多地涉及人的认识所达到的境界,然而,这一问题同时又与他对整个世界的看法联系在一起,亦即和本体论的问题相关联。同样,是非之辨在狭义上本来属于认识论的问题,但庄子却把是非之辩放在本体论的领域来加以讨论,也就是说,存在的图景和对存在的认识彼此互融。总之,在庄子那里,认识论问题的讨论和本体论问题的讨论总是相互交错,而非彼此分离。这样的进路也许会使认识论本身不能充分展开,但就其拒绝将认识的问题和存在的问题截然分开而言,无疑又不无所见。(73-74页)
其二是重视主体间关系。《释义》写道:
考察庄子的论证,可以注意到,其整个分析、推论过程的基本特点,在于仅仅限于主体之间的关系,不管是你与我,还是你、我、他,都只涉及讨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亦即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庄子试图在主体之间找到一个共同的标准,其前提是:是非之辩不超出主体间关系的论域。……可以注意到,庄子把主体间的关系放在一个非常突出的位置,并以十分尖锐的方式,把主体间关系在认识论中的意义突显出来,这在先秦哲学中是比较独特的,在整个中国哲学史上也有其重要的意义。(105页)
注意到这一点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创获。但杨并未因此陷入对庄子这种独特性的盲从,而是基于哲学史(尤其是现代哲学的进程)对这一独特性的得失加以检讨。
庄子的内在局限在于仅仅囿于主体间关系的视野考虑问题,亦即把是非之辩完全限定在主体间的关系上,如此考察,必然难以找到普遍的是非判断准则。从广义的角度看,认识论固然应关注主体之间的关系,但同样不能忽视主体和客体之维,主体、客体、主体之间这三重关系是认识过程中无法回避的基本关系。仅仅执着于客体这一端,将导向机械论或直观的反映论;单纯地局限于主体这一面,则可能走向先验论;同样,仅仅停留于主体间的关系上,也会陷于庄子在这里所讨论的情景:消解普遍的判断准则。合理的进路在于主体、客体、主体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最终又应置于实践的层面。庄子在这里所涉及的理论局限,对我们考察、评判现代哲学的某些思考也具有意义。在现代哲学中,哈贝马斯、维特根斯坦、列维纳斯等哲学家,往往比较多地关注主体间或自我和他者之间的关系,视野所及,往往未能进一步超越主体间这一狭隘的论域。仅仅限于这样的领域,确实会面临很多的问题,包括普遍准则何以可能等等。相应地,对庄子的批评,也在某种意义上适用于以上现代哲学家。(105-106页)
这个段落完美地演绎了如何将中国古代哲学融入世界哲学争鸣。取镜于现代哲学,杨找到“主体间关系”这一概念工具,在使用这个工具时他并没有因此陷入常见的工具崇拜,相反,通过“主体间关系”这个视角鉴定庄子哲学的特色后,他又基于雄厚的哲学史功底(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的实践观),发现这种“主体间关系”视角的问题,然后回过头来,对“主体间关系”视角大行其道的现代哲学展开反思。整个过程可以描述如下:借鉴西方哲学对中国古代哲学获得一种全新的认知,然后基于这种认知的全面评估,反观西方哲学,从而洞见西方哲学之蔽。
不用说,要达到这种二阶研究,需要长期积累,尤其是对世界哲学的学习、消化、运用。《释义》虽是“小”书,其背后却是作者数十年的哲学功力。让庄子进入世界哲学的争鸣,历史会记得《释义》作者所做的这种努力。让更多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进入世界哲学的争鸣,这是未来交给我们这些“后死者”的使命。